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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



各院级团组织:

根据《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和《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通知》要求,现在全校团支部中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围绕“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的主题,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 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要求,增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使命意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集聚脱贫攻坚正能量,持续增强跨越发展新动能,夺取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按照“三会两制一课”的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 2017 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组织生活会在2017年12月29日前完成,教育评议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为重点,扎实抓好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主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学习新华社长篇通讯《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学习《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员文章,着重把握好《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的10个方面内容和6个聚焦要求。可根据情况把《将改革进行到底》《辉煌中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政论专题片作为选学教材。团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宣讲,每名专职、挂职团干部至少要到3个基层团支部开展宣讲交流活动。同步发动广大团员参与相关主题线上互动活动。

(二)召开支部大会。在会上,团员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分享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考。要分领域确定重点学习交流内容,要侧重围绕对理论真理性的碰撞,增强他们对新思想的理性认同,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团员进一步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三)开展教育评议。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 30%以内。

(四)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18年度团籍注册、2017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三、组织领导

(一)各院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抓好组织动员、示范引领、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

(二)所有专职、挂职团干部要结合“1+100”工作直接联系一个团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给予指导,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团干部参加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要录入“1+100”管理系统。

(三)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四个环节的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处理。

请各院级团组织于2018年12月29日(周五)前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1000字左右)报校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校团委办公账户。并将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报校团委存档。

人:李霞

联系电话:65931968

附件:“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组织生活会报告表

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