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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18号)精神,经研究,学校启动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招募、组织和管理工作,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刘绍怀 林文勋
副组长:李建宇 杨泽宇
员:张建东 姬兴江 赵琦华
窦志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任:杨
副主任:李娅佳
二、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校内2014届应届毕业生招募共计6人,推免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不占学院推免生名额。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一批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于20147月起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支教期间保留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免试推荐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在籍的201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满足:
1.非定点培养、委托培养;
2.未申请保送校内外研究生
3. 根据《云南大学2014年面向全国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非申请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四)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和品质,具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
(五)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排名50%以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外语水平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拥有担任校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历的学生;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且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
4. 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主力(特等奖或金奖前5人、一等奖或者银奖前4人、二等奖或铜奖前3人、三等奖前2人);
5.获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6.曾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或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学生。
五、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择优选拔”的流程,各学院要在认真动员基础上,做好相关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确定候选人(不超过3人)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参加学校统一选拔。
(二)时间安排
1.9月271700前,学院在前期广泛宣传、公开报名(应征求家长和导师的意见)、院内选拔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
联系人:崔 骜 电话:65033935 65931968
邮箱:13686872@qq.com
相关材料清单:
1)《云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历年专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历年综合测评(由学院团委负责人签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详细经历;
8)家长意见书(可先提交传真件,后快递原件)
(二)928日——930日,学校统一组织学院推荐候选人集中选拔面试,确定拟推荐名单(含递补);
(三)101日——107日,拟推荐人员(含递补)进行体检并提供体检材料,体检医院需三级甲等。
(四)108日——1010日,拟推荐人员(含递补)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全校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五)1025日前,志愿者按照推免程序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校验码,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推免程序;
(六)10月下旬,云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将相关材料上报团省委和团中央;
(七)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八)一经确认录取,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三)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四)志愿者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
(五)志愿者完成服务任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受援地的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载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六)团中央将在当年全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中,对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面试研究生资格,从候选人中依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