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用工劳务派遣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用工劳务派遣服务”
(二) 采购内容: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呈贡校区桦苑三、四栋用工劳务派遣服务,服务期限:6个月。
(三)预算:¥172932.00元(壹拾柒万贰仟玖佰叁拾贰元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原合同详见附件)。
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过“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与云南大学签订了“服务采购合同”,根据每年度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应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形成劳动关系并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为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及东陆校区的学生公寓管理方提供派遣员工及相应的配套管理服务。
2016年12月1日至今,我中心与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建立了一定的合作基础。考虑到此次采购的项目只涉及呈贡校区桦苑三、四栋的8名派遣员工及配套管理服务,添购的预算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同一供货商合作更加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基于以上原因特拟定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用工劳务派遣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下段安居小区对面
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云南大学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单位地址:云南大学南苑一栋
联系电话:0871-65033210
(云南大学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146
联系电话:0871-65032850
云南大学公寓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