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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征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

各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行政各单位: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经校党委同意,现面向全校征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师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12个方面的典型故事,释放社会正能量,彰显时代主旋律。

二、征集主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516

四、征集形式

故事征集形式为文字故事(3000字以内)和视频作品(时间不超过20钟)两种类型,故事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家庭和集体。

五、征集要求

1. 主题明确。无论是文字故事,还是视频作品,每一个故事只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下12个方面中的1方面,如诚信的故事,或公平的故事,或和谐的故事等。

2. 故事性强。无论是文字表达的故事,还是以视频反映的故事,必须有鲜明的主题,故事情节好,有人有物,有血有肉,生动感人。

3. 真实可靠。故事必须事实存在,是发生在工作、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故事中的人物不受职业、职务、性别、年龄、民族等条件限制,尽可能反映普通群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员和优秀学子。

4. 方式创新。在真实故事的基础上,在不夸大、不渲染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艺术加工和文学修饰的手法进行表现,尽可能采取师生易于接受的创作方式表达,确保作品质量。

六、报送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善于发现故事线索,积极推荐故事,把最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挖掘出来。

2. 各单位要对征集到的故事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故事真实性,组织人员进行深加工,形成成熟的作品后统一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每个单位报送数量不限。

3. 各单位报送的文字故事和视频作品,按作品形式分类汇总刻录成光盘报送。视频作品需制作成DVD播放格式,并同时提供文字材料。每个作品后需注明作品名称、创作单位、创作人员以及分工、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 各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人事处报送故事数量不少于1个,无上限。

七、故事使用

1. 学校将征集到的故事进行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进行评选。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故事进行筛选,通过《云南大学报》、校园网、官方微博等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并给予适当的稿酬补助。

3.根据评选的情况,优秀故事由学校结集出版。

联系人:张志军;联系电话0871-65033915

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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