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现学校已建成两校区全覆盖、统一认证的无线网络,由于部分单位私自加装无线设备,对校园无线信号造成干扰,严重影响师生上网体验,并且私自加装无线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首次认证通过后,后续上网人员即可不认证上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2.非法人员在信号覆盖范围内即可利用相关工具破解密码上网;
3.私自加装的无线路由器下所有接入用户的安全责任均只能追查到首次认证账号的持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无线路由器,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对于已安装无线路由器的,限2017年11月份内拆除,限期未拆除的,学校将终止提供网络服务;
2.凡未经信息技术中心许可安装、使用无线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使用设备的个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需要扩充有线网信息点的,由信息技术中心予以解决;
4.学校已部署的无线网信号覆盖不理想的,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决;
5.对校园无线网有特殊需求的单位,请以书面形式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经信息技术中心评估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署。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技术中心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