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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
各院、各单位:
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研究和发展规划》(云办发[2011]2号)“以造就学术大家和领军人物为目标,实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培养工程”的要求,省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表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旨在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大胆创新的理论勇气、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潜心研究,勇于探索,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50名,其中突出贡献社科专家10名,优秀社科专家40名。按照近三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立项的学科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科
名 额(人)
备注
1
马列·科社
2
2
党史·党建
1
3
2
4
理论经济
3
5
应用经济
3
6
统计学
1
7
政治学
3
8
3
9
社会学
3
10
人口学
1
11
民族问题研究
5
12
国际问题研究
3
13
中国历史
2
14
世界历史
1
15
考古学
1
16
宗教学
3
17
中国文学
2
18
外国文学
1
19
语言学
2
20
新闻学与传播学
1
21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
22
体育学
1
23
管理学
2
24
教育学
1
25
艺术学
1
合计
50
四、申报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3、有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4、学术成果丰富,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申报突出贡献社科专家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6项(含6项)以上;申报优秀社科专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4项(含4项)以上。
1)近八年(2005-2012)获得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撤项负责人限报)立项的负责人。已完成研究的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鉴定等级在“良好”以上。
2)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励。
3)近五年来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3项(含3项)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机关采纳,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理论报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并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5)近五年来独立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公开出版著作2部或编著3部,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6)近五年来有3次(含3次)以上到基层单位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经历,为推进社科理论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服务做出突出成就和较大贡献。
7)近五年来有1篇以上研究成果被登载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
8)近三年来至少有1部研究成果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收录到《成果文库》中。
9)近五年来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立项。
10)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申报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盖章,报社科处审核后提交学校讨论。
2、学校推荐。各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后报社科处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学校讨论后,提出推荐名单(我校每个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获得“长江学者”称号的科研人员直接进入,不占名额),并公示5-7天后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六、表彰奖励
获奖者由省委宣传部下发表彰决定,统一组织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具体事项安排
申报人可登陆“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 http://www.ynpopss.gov.cn/ynpopss/html/7/401.htm)或学校社科处网站(www.hsd.ynu.edu.cn)下载《关于组织评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的公告》、《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社科专家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21116日(星期五)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含各种证明材料)一式6份。(2)每项《申报表》的电子版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人:陈小华(映秋院319#
电话:5031603
云南大学社科处
20121018